两部委就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|
发布时间: 2012/6/10 23:34:08 |
晚广电总局网站公布“广电总局、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答记者问”。 “答记者问”上述主管部门就将视频网站关心的从业资格做出明晰。文章指出,发布之前依法开办、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单位,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。《规定》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,必须符合《规定》第八条所列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等条件。 以下为广电总局、信息产业部就 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答记者问全文: 一、为什么出台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? 近年来,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发展迅速,影响日益增强,不断满足广大网民多样化、个性化的 本文出自:亿恩科技【www.enkj.com】 |